为进一步贯彻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2015年全国高校实践育人暨创新创业现场推进会精神,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津教委〔2014〕69号)的有关部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市教委决定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行”大学生服务企业活动。根据活动要求,现启动我校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单位
我校团委 我校学生科技协会
二、实践内容
由学生自愿报名,校团委、校学生科技协会统一组织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团队,赴企业开展实践活动。活动期间,实践团队要切实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学校资源优势,在企业的技术改造、管理运营、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智库作用,开展科研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形成具有一定产业价值的研究成果,帮助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具体内容包括:
(一)以研究生为主,结合企业科研需求,开展科研创新。依靠研究生的科研优势,参与企业技术、产品、管理等创新活动,推动企业产品升级,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同时让广大研究生在参与企业创新过程中真正了解社会需求,提升通过学术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学生创业能力。
(二)以本科生为主,挖掘、总结企业创新文化、创新亮点。开展参与企业文化创新、行业市场调研、企业内部运营管理等活动,引导本科生把实践活动与专业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通过市场调研等活动熟悉行业状况,增强就业竞争力,培养本科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理念。
三、实践要求
(一)实践时间
本次实践活动在2016年1月-2016年9月期间展开。
(二)参加人员
本次“创新创业实践行”大学生服务企业活动面向全部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我校学生。报名采取自愿的方式,可个人报名,也可自行寻找实践伙伴组队报名(参看附件1备注),报名时需注明实践领域意向。
(三)实践领域
本次实践活动的合作企业涵盖以下领域:创业服务、企业管理、投资管理、电子商贸、文化传媒、技术设备、旅游、制药。
(四)团队组建
学校将根据报名学生的兴趣意向选择合作企业,意向相近的学生将组成实践团队,每支团队由5至10名学生组成,
鼓励跨层次、跨专业、跨年级、跨学科组队,团队中非毕业班学生要占到1/2以上。每支团队要有1名组织能力强、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优秀学生担任队长,并配备至少1名指导教师。
(五)培训与实践
学校将对接各企业,在本次实习的时间区间内,依照学生、企业的具体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实践团队的每名成员在企业累计工作应不低于1个月。
(六)结项与评优
各立项实践团队要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实践活动,并按要求填写结项总结表(见附件3),连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学校进行结项审查。学校为审查通过的团队颁发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证书,结项总结材料同时报送活动办公室备案。对于实践成果突出的团队,学校要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或资金扶持。
2016年11月1日前从校内结项的实践团队中择优推荐2支团队参加“市级优秀实践团队”评选。市教委还将根据各高校组织校级团队的规模数量、活动效果、社会影响等,评选若干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实践基地和优秀指导教师。对于荣获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行”优秀实践团队、优秀组织单位等奖励的高校,将在市教委确定下一年度高校学生创业发展引导资金划拨比例时,加权一定系数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高校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行”大学生服务企业活动。具体评优与表彰安排另行通知。
申报市级优秀团队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中的至少1项:
1.申请国家专利,在实践企业应用并生产效益;
2.公开发表与实践内容相关的学术文章;
3.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或文化创新,为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由企业出具证明材料。
4.实践影响大,受到省级(含)以上媒体、刊物刊登报道。
5.以团队成员身份注册与本次实践活动内容相关的独立法人企业,开展创业实践。
(七)报名工作
请有实践意愿的同学填写《“创新创业实践行”大学生服务企业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于12月30日(周三)14:00前发送至nkkexie@163.com。
学校将向报名者反馈组队信息,团队填写反馈立项备案表(见附件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共青团我校委员会
我校学生科技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