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进行博士学位审核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22浏览次数:162

博士学位申请人录入信息操作说明

                               (学位申请人用)

以《我校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以下称《简况表》)为基础录入博士学位审核信息,要求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如因录入信息不正确影响学位审核,责任自负。具体说明如下:

一、登陆信息门户系统

登陆网址http://urp.nku.cn/,或登陆学校主页后点击“信息门户”(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其它浏览器可能出现异常)。

二、录入信息

1.录入申请博士学位信息

登陆系统后,点击“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 →“拟授予学位信息采集” →“拟授予学位学生信息个人维护”,进入学位信息首页。申请学位信息包括学位基本信息、学位课程信息、研究成果信息、论文评阅人信息和论文答辩信息。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博士学位信息数据结构及说明见附件1-3。

2.录入要求

(1)学位课程信息栏可录入全部所学课程,按公共课、必修课、选修课排序,其中公共课中政治理论课或(当代)中国概况排第1位,第一外国语(外语专业为第二外国语)排第2位,英语六级(如有)排第3位。《简况表》只打印前10门课程。

(2)研究成果信息栏中所填各类成果均应署名我校,与培养办审核的《论文自评表》一致,限填5项。如是核心期刊,须在刊名前加“*”标注。各类成果填写格式如下:

论文填写格式:第几作者.论文题目.刊名.年(卷)期号:起~止页码

专著填写格式:第几作者.书名.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发明专利填写格式:第几发明人.专利名称.国名.专利号.授权(公开)日期

其他成果参照以上示例,须反映研究成果重要信息。

三、信息保存

信息录入时及时点击录入页面上保存按钮,保存已录入的信息。保存后,学位信息首页将显示已保存的已录入信息。

四、信息提交

全部信息录入后,经确认无误(与相关原始材料一致),须在学位信息首页点击信息提交按钮。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如确需修改,可向院系管理员申请。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录入的信息。如学位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五、打印《简况表》

    信息提交后可在学位信息首页查询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可在院系管理员处打印《简况表》。

六、其他事项

录入信息内容要保证正确,因录入信息错误导致延期审核学位,责任自负。如有问题可向院系管理人员咨询,系统使用问题可咨询学位办。系统详细操作说明见附件2《拟授予学位信息采集用户使用手册(学生)》。

附件2:拟授予学位信息采集用户使用手册(学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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