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行本学期博士学位审核工作,现将使用“博士学位审核系统”录入博士学位信息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信息采集
1.申请人录入信息。申请人须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录入《我校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以下称《简况表》)各项信息,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提交(注:提交后申请人不能修改数据)。请各学院通知博士学位申请人及时提交录入信息并保证电子信息与原始审核材料的一致性,以免影响学位审核。
2.学院管理员审核和增添信息。学院管理员须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审核无误后需编写并录入博士生顺序号。各单位管理员须于6月6日前“审核通过”本单位博士申请人信息并点击“确认名单”,名单确认后院系管理员不能再修改已确认的数据。
博士学位申请人操作说明见附件1-1,学院管理员操作说明见附件1-2,博士学位信息数据结构及说明见附件1-3。
二、打印《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后,可批量打印《简况表》。申请人需将《简况表》第1、2页合并(标题页在左侧)复印成A3纸,经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复印2份,由各单位统一收齐(按顺序号排序)。
三、使用博士学位审核信息系统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博士学位工作将
四、其他
系统登陆时如出现遗忘密码等问题可点击登陆页面上“找回密码”或“联系我们”联系信息办;录入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可联系学院管理员或学位办。《使用手册》(附件2、3)中部分图片尚未更新,但各项操作基本一致,可参考使用。
我校关于进行博士学位审核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doc附件2:拟授予学位信息采集用户使用手册(学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