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届研究生毕业离校相关工作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单位 |
5月下旬- 6月中旬 |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 |
| 研工部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15日- 6月26日 | 毕业生跳蚤市场 | 津南:大通学生中心一楼BC区之间亲水平台 八里台:学生活动中心斜坡 | 保卫处 |
6月22日 |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 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一楼 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 研究生院、研工部 注册中心、图书馆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2日 | 2017年毕业嘉年华 | 八里台校区体育场 | 学工部、校友办 |
6月24日 15:00-17:30 | “聚散天涯·依依南开” 我校2017年送毕业生文艺演出 | 八里台校区体育中心 | 办公室、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保卫处、体育部、后勤管理办公室、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7日-7月14日 | 户籍关系办理 | 津南校区:师生服务大厅 八里台校区:西区公寓 5号楼1门 | 户籍办 |
6月27日上午 |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 (八里台校区) | 八里台校区体育中心 | 办公室、教务处 研究生院、研工部 学工部、场馆中心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8日 14:00 | 博士生毕业典礼 (八里台校区理工科) | 八里台校区 学生活动中心田家炳音乐厅 | 办公室、研究生院、研工部、艺术教育指导中心、各学院(中心、所) |
7月上旬 | 毕业生材料归档 |
| 人事处档案室 学工部学生档案室 各学院(中心、所) |
7月中旬 | 寄送毕业生档案 |
| 人事处档案室 学工部学生档案室 |
备注:
一、毕业生登记表请各学院(中心、所)向毕业生讲明登记表的填写要求,严格审核毕业生填写信息,组织好班级评议,认真填写学院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本人补充、修改或重新填写。对不认真对待毕业鉴定者,要给予严肃批评。
二、离校手续办理
1.《毕业离校手续单》手续 研究生须完整填写《毕业离校手续单》,先到所在学院盖章,再到图书馆办理欠书欠款结清、毕业论文电子文件提交确认等手续,最后于22日到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一楼或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办理研究生院、注册中心规定的其他手续并开具火车票半价证明。离校手续单中“是否参加毕业典礼”的选项将作为统计典礼名单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办理齐全后将《毕业离校手续单》交到所在学院负责学籍老师处。
2. 图书馆离校手续即日起至6月30日研究生持校园卡、《毕业离校手续单》和《论文审核合格回执》到图书馆中心馆(津南校区馆)或逸夫馆(八里台校区)二楼大厅总服务台办理离校盖章手续。图书馆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间:
(1)中心馆(总服务台联系电话:85358363)
周一至周五(8:30-16:30)
(2)逸夫馆(总服务台联系电话:23508363)
周一至周五(8:00-22:00)、周六(8:00-17:30)
注意事项: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前,请提前归还所借图书;《论文审核合格回执》请到图书馆中心馆(津南校区馆)511或逸夫馆(八里台校区)509-510领取;论文提交事宜,请咨询数字资源部电话:85358442,23509442。
3. 转党团关系
(1)毕业生党员需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6月27日前请按照所在学院党委的安排进行办理,6月27日后未在学院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同学,需持所在学院党委开具给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到学校组织部办理,学校组织部将于6月27日、28日为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事宜。
八里台校区:办公楼一楼103室里间(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津南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号窗口(6月28日,上午9:30——12:30;下午13:30——16:30)
(2)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由各学院(中心、所)团委自行办理。
4. 清退“一卡通”余额毕业生一卡通离校手续请关注我校主页或一卡通系统网站(http://ecard.nankai.edu.cn)通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信息办联系电话:23508231)。
5.毕业生退宿硕士毕业研究生应于7月3日中午12点前,博士毕业研究生应于7月4日中午12点前完成毕业生退宿手续,退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生活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358562)。
三、派遣手续办理
1.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典礼后到所在学院领取报到证,出国的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落户证明。
2.户籍关系办理日期为6月27日至7月14日。
办理时间:八里台校区8:30—12:00;14:00—17:30,津南校区9:00-16:00。户籍关系办理地点:八里台校区西区公寓5号楼1门;津南校区师生服务大厅。所有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到证、身份证到户籍办办理相关手续。延期毕业生户籍办理流程请咨询户籍办。具体事宜以户籍办通知为准(咨询电话:23509816 23507997 85358890)。
户籍关系办理注意事项:
(1)凡是把户口放到天津市人才市场的同学必须提前办理天津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凡是与本学院其他同学有重名的同学,请注明籍贯,然后再开迁移证。
(3)若还不确定户口迁移地址,请不要登记解决户口地址,暂不开迁移证,否则户口恢复需半年时间。
(4)毕业生需将放在自己手里的户口页归还到我校户籍办公室,未归还户口页的学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5)毕业生需在学校登记户口迁往地址,由学校统一到公安局办理,未在学校登记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6)未能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毕业派遣时在户籍办登记,参加第二次毕业派遣,时间另行通知。
四、毕业生材料归档请各单位与人事处档案室(存放2011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档案)、学工部学生档案室(存放2011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档案)约定时间,收集、整理毕业生的登记表、成绩单、授予学位决定、报到证、党团员档案、奖惩记录等材料,以学院(中心、所)为单位送交档案室,进行归档。
五、暂不就业、待就业毕业生
1.请各学院(中心、所)做好暂不就业、待就业毕业生的登记工作,并与学生保持联系。
2.研究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落实就业单位的,请于2017年9月1日至
六、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有关负责部门的变动通知为准。
附件2:
我校2017届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须知
1. 研究生毕业生(包括本校师资及在职人员)统一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月22日全天,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一楼或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请委托他人代办。
2.未办理离校手续者(包括本校师资)视为本人放弃参加毕业典礼,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务必在离校手续单上注明是否参加毕业典礼。
4.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凭研究生证领取火车票半价证明。
5. 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学院(中心、所)、图书馆、注册中心、生活指导中心(仅津南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毕业资格审核——加盖培养办公室离校专用章、学生证注销章——将离校手续单交回所在学院。
6. 所有2017届毕业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为了不影响毕业典礼前的大量筹备工作,因故未按时办理者,一律在毕业典礼全部结束后方可补办。
7.研究生院会将毕业典礼参加情况于22日晚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请注意查询。如有遗漏,请携带离校手续单原件于6月23日在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20或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08补办,过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