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9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琼发布时间:2019-04-12浏览次数:1547

根据《我校本科学生学则》规定,我校2019 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转专业限定在2017 2018 级本科学生,具体依据各学院《转专业细则》规定的相关专业接收条件。转专业学生不改变年级。

二、除学则规定不得转专业的限定情况外,无其他转出限制,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

三、接收学院和专业要认真了解学生的学习及思想情况,按学院《转专业细则》规定,全面考核后确定拟录取人选。

四、时间安排及申请流程

1、转专业申请:4 15 --4 22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eamis.nankai.edu.cn ,进入转专业申请”,在线提交申请。

2、接收学院初审:4 23 --4 25

接收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细则》规定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进行初审,并在系统中公布初审结果。

3、学生提交申请表:4 26 --4 29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学生,在系统中下载转专业申请表,到所在学院教学办(数学院217)登记盖章,并将申请表提交到接收学院以备学院组织考核。

4、转专业考核:4 30 --5 14

接收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等由接收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学生可以自行查询和咨询接收学院。

5、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公布:5 19 日之前

接收学院根据专业接收计划、细则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核成绩、排名等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在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名单并报纸质版名单备案。

6、最终审核确认:5 23 --5 24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转专业计划,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名单即为录取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布。5 24 日之后,学生可以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7、办理转专业手续:5 27 --5 28

被录取的学生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若学生已被录取但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继续留在原专业学习,需到教务处登记确认。以上手续办理时间和地点(二选一):

3

津南校区:5 27 日,综合业务西楼师生服务大厅教务处窗口;

八里台校区:5 28 日,办公楼211

五、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原专业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成绩由原学院录入。学生本学期的学籍或违纪处理等问题仍由原学院负责。

六、自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起,已转专业的学生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所缺课程须补修。

教务处

2019 4 10

附件一:2019 年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一览表

附件二:2019 年各学院转专业细则

附件一:2019年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一览表.pdf

附件二:2019年各学院转专业细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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