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是选拔优秀拔尖的创新型人才继续深造,鼓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使这项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促进学生努力学习,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推荐办法。
一、工作原则
1.推荐免试生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要求推荐标准严格、明确,推荐程序高度透明。要以学生成绩为基础,择优推荐学习能力强、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2.该《细则》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为基础制定。
3.推荐免试工作由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本科教学办负责人。
二、推荐免试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A类、B类、C类)按照教学计划修满,且A类、B类、C类平均学分绩应在本专业本年级全体学生的前80%(含) (伯苓班学生必修课学分绩前80%(含));
因疫情影响推迟考试时间的2019-2020 学年第2 学期尚未考试课程,处理方法见注意事项中的(6)。
4.能够运用本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三、推荐程序
1.推荐免试的几个主要步骤(报名、审核、面试、公示)的具体安排,按当年学校下发的推免通知文件要求安排执行。
2.申请学术型校内、校外和专业硕士推免的学生都必须参加综合排名。
3.学院公示的时间地点由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与落实。学生可在公示期间提交复议申请(具体程序见第七款复议)。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数学学科的特点和发现数学人才的需要,综合排名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排名成绩=BCD类课程平均学分绩×95%+综合素质成绩×5%
其中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获奖和其它竞赛获奖四部分。具体分值分布为:发表论文10分,科研成果获奖30分、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获奖40分和其它竞赛获奖20分。
1.发表学术论文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凡发表一篇SCI论文的,第一作者(含独著)或通讯作者记10分;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含独著)或通讯作者记5分。
2.科研成果获奖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计算)
类 别 | 获奖等级 | 负责人得分 | 参与者得分 |
校百项工程获奖项目 | 特等奖 | 20 | 10 |
一 | 10 | 7 | |
二 | 7 | 5 | |
三 | 5 | 3 | |
国创项目 | 10 | 5 |
3.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获奖40分(超过40分按40分计算)
类 别 | 获奖等级 | 参与者得分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数学类)(决赛) | 一 | 40 |
二 | 30 | |
三 | 20 |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数学类)(赛区) | 一 | 10 |
二 | 7 | |
三 | 5 |
4.其它竞赛获奖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类 别 | 获奖等级 | 参与者得分 |
全国及国际数学建模竞赛 | 特等奖 | 15 |
一 | 12 | |
二 | 10 | |
天津市数学建模竞赛 | 一 | 7 |
二 | 5 | |
国家级其它奖 | 二等奖以上 | 5 |
省部级其它奖 | 二等奖以上 | 3 |
五、推荐方式
推荐免试(学术型校内、校外和专业硕士)按综合排名成绩顺序推荐,每个学生只推荐一次。
六、特别情况的处理办法
细则中未规定的意外情况的处理办法,界定权限及解释在学院。
七、复议
已参加本院推免生遴选,但对考核成绩及最后结果持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本院推免生名单公示期间提请院推荐审核小组复议。
申请复议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推免生基本标准,且学分绩排名一般在本专业人数的前三分之一之内;
(2)已经报名并参加本院推免生遴选。
申请和复议程序为:
(1)申请人填写《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指定日期内上交到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推荐审核小组按照推荐细则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必要时可重新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复议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中。
(3)经复议,学院推荐审核小组作出复议结论,填写在《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复议结论”一栏中,推荐审核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有效。复议结果应在院推免生名单上报教务处之前告知申请人。
(4)学院将《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汇总后,连同推荐名单在指定日期内交教务处。
八、注意事项
(1)各系要认真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动员和审核工作。
(2)科研加分以正式出版或获奖证书为准,申请科研加分要提交科研作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以备审核,不提交者不予加分。
(3)获免试资格的学生不批准办理任何出国手续(参与百人计划者除外)。
(4)未获得免试资格者,不予办理校外免试推荐手续。
(5)在全院范围公示推荐免试生名单。
(6)因疫情影响推迟考试时间的2019-2020 学年第2 学期尚未考试课程,原则上做如下处理:
①尚未考试的培养方案中第1-5 学期的必修课程(第一次修读):学生已选课但因考试推迟而尚未获得学分,不影响该生的申请推免资格,此课程成绩和学分均不计入该生的应修必修课程计算范围;未选课学生视为未按教学计划修完必修课程,无申请推免资格;同专业其他已通过该课程学生的应修必修课程范围不做调整。
②尚未考试的培养方案中第1-5 学期的重修必修课程:学生已选课但因考试推迟而尚未获得学分,不影响该生的申请推免资格,此课程学分不计入该生的应修必修课计算范围,此课程之前的不及格成绩纳入该生的学分绩计算范围;未选课学生视为未按教学计划修完必修课程,无申请推免资格;同专业其他已通过此课程学生的应修必修课程范围不做调整。
③尚未考试的培养方案中第6 学期必修课程:学分和成绩均不计入该专业已选此课程但尚未考试的学生应修必修课程计算范围;在我校学分制下已提前修读该必修课程的部分同学,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未选课学生视为未按教学计划修完必修课程,无申请推免资格。
(7)“思政后备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分别由党委学生工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遴选推荐,具体要求和安排由牵头单位另行通知,学院负责协助完成报名工作和学生申请推免资格审核。“思政后备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普通推免三种推免类型,仅可选择其一,不得兼报。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数学科学学院
2020年8月27日